或许有的私生女先不计算,国王的女儿里,正式接受过皇室纹身,得到封号的公主,共有三名。
长公主嫁给北方金雀花联邦的大总统,芳龄二十五。
二公主翎兰,武功得异人传授,强到可以吓掉人下巴,现在是御林军四部的大都督,芳龄十九。
最后就是国王陛下最宠爱的小女儿,星玫公主,今年正是他妈的十四岁。兴眉、星玫,可不正好就是同音吗?
我强奸了公主?!
他妈的,就算把苏氏兄弟一次宰了,再剁成肉酱,游街示众,只怕都不会比现在这篓子更难收拾。死鬼老爹要是知道,肯定会立刻从边境快马赶回……当然不是救我,而是亲手毙了我这玷污公主清白的畜生!
唯今之计只有两条:一者、飞奔回家,收拾细软,火速逃出国境,从此亡命天涯;二者、拔剑宰了这小婊子,杀人灭口,毁尸灭迹,然后和巴闭装作没事人一样离开,过得一日是一日。
但两条路都不可能。前者,没等我逃出国境,通缉我的画像就传遍全大陆,各地的奖金猎人都会要我的人头;后者,我要是选了,就是不折不扣的白疑,公主失踪是何等大事,只要宫内有人知道这小婊子改装加入军队,大概今天黄昏我和巴闭就被送上断头台。
(妈的!生死就赌一铺,老子豁出去了!)
把心一横,我决定兵行险着,低身拾起了地上那柄锋锐利剑。这时,门外把风的巴闭,给小婊子的尖叫吓着,面无人色,大步跑了进来,我则赤着上身迎了过去。
“约翰,怎么搞的,你……”话说到一半,巴闭的脸孔忽然扭曲起来,并非惊讶,而是因为痛苦。他满面不解地,看着自己手上的温热鲜血,和我刺进他肚里的那柄利剑。
“约翰!为什么……你……要……”话声被忽然溢出的喉间的血块所打断,但仍是可以明白,他不理解我为什么要杀他。
“你说过,不心狠手辣怎么叫大丈夫。我现在要作大丈夫,那只有对你心狠手辣了。”
我在他耳边悄声说完,把剑一绞,跟着一抽,看着这曾陪我在王城内大小妓馆花天酒地的旧友,在惊怒交集中变成尸体。
杀人灭口是要的,可是不能杀公主,那只好杀巴闭了!
朋友,你安息……不,你安不安息无所谓,重要的是半夜别来找我,你生前糊涂一世,可别死了忽然变聪明了!
功夫已经下了,现在便是要演出好戏。转过身来,小婊子因为目睹我杀了巴闭,鲜血随剑滴下,已经吓得停止尖叫,两臂不住挣扎,想挣脱金丝索,身体扭动后退,生怕我接着也杀了她。若是让她双手自由,我立刻就得死。剑尖一甩,我大步朝她走去。
“不要……不要过来……”
当我朝她走去,小婊子大声尖叫,跟着我抓住她手腕,剑刃一挥,斩断了封住她双手的金丝索。
恢复自由,小婊子显是猜不到我的用意,一面搓揉着疼痛手腕,一面拾起地上残破衣物蔽体,惊疑不定地看着我。
跪在地上,我两眼竭力迫出盈眶热泪,既诚恳又懊悔地,说出适才绞尽脑汁编出的漫天大谎。
“我和巴闭经过练功塔,听见里面有异声,进到塔里,公主已昏倒在陷阱内,又中了淫兽的淫毒,欲火攻心,如不尽快救治,必将焚血而死。为了救公主,我们纵是万不得已,也只有出此下策。但是,玷污公主清白,罪该万死,身为臣下,只有一死以谢,才能保住公主名誉……”
这篇谎话其实破绽连篇,淫兽的粘液虽有催情效果,但却不会像烈性春药般霸道;地上陷阱和迷药更是没有交代。只是女儿家失贞,总是不愿张扬,这小婊子又是一脸天真善良的蠢样,女人往往会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情有独钟,这种注重贞操的小丫头尤然,我便靠此赌上一铺。
一面说,我一面偷窥着她的反应。
原本秀雅无双的姿容,在过度震惊的影响下,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里满布着伤心的泪痕,看上去显得楚楚动人。
碎布勉强遮掩住的娇美胸部,更是随着呼吸而不住起伏着。
然而,她与生俱来的那种女神般的高贵与清纯,却不因为受到暴虐而失去光泽。
妈的,这丫头真是美。能骑她一次,做鬼也值得了,不过话是这样讲,真要我死还是不干的。
“巴闭已死,臣再自杀,天下再不会有第二人知晓今日之事,只愿公主记住臣二人为阿里布达王家牺牲,臣等死亦瞑目了!”我慷慨激昂地把话说完,立刻挥剑自刎,动作故意放得老大,一言以蔽之,就是充满戏剧效果。
“不可!”
一如所料,小婊子闪电出手,将长剑抢下,只不过我故意耍帅,让剑尖在颈上划出一道血痕,以示惊险,其实这真冒险,此剑锋锐无匹,只要稍不小心,整个脑袋就掉了下来,不过为了骗过小婊子,不下点工本也是不成。
“公主殿下!您……”
自杀被救,我装出一副震惊模样,不知所措地望着小婊子,心里庆幸不已。
这种温室中的花朵,大抵智商有限,年纪又小,哪知道什么人心险恶?她会改扮来从军,肯定满脑子都是那些忠肝义胆的骑士传说,我的偶像曾说过:一个人只要深信着某些东西,心里就容易为那些东西所迷惑。简单来说,就是很好骗啦!
“你……你……我……我……”
小婊子凝望着我,吞吞吐吐地说不出话来,显然心中也不知如何是好,最后,她看着我,双颊泛起一层微微的红晕,却紧跟又掩住脸庞,“哇”的一声大哭起来。
我心头一松,这时也就大胆地凑上前去,搂住小婊子的嫩滑身躯,柔声安慰,说的话当然也就是那一套:我会好好待你啦!我一定会娶你!绝对不会辜负你的……等等,这些话起码七年前就背熟了,妓馆婊子、皇家公主,反正雌性动物都爱听这些。
“呜……呜……”少女先是挣扎一下,但随即乖乖地被我抱着,低声啜泣,久久不能平息内心的哀恸……——
就这样,奸淫公主的大篓子被我混过去了。
小丫头正值思春年纪,既然被我破了身,那也就顺理成章,隐约把我当作驸马爷看待,再经过我高超技巧调教,几下就给收得服服贴贴。
当然,我还用了些小手段。
当初仓惶离去,星玫小公主并没有发现,她那柄袖中剑仍留在塔里,更在不久后,巴闭尸体被发现时,连着发现,经过监定,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凶器。
队上有人认出,这是那新人“夏兴眉”的兵器,侦办的军官于是找上她,盘问有关那日的情节。星玫她哪答得出,支支吾吾,交代不清楚,险些急得哭了出来。
这时我挺身而出,证明她那日一直与我在一起,并且说这柄剑早已失落多日,肯定是被人拾去,为非作歹。我与巴闭素来交好,当然不会有人发梦到怀疑我是真凶,在我强势坚持下,连那柄剑也给我扣下来,交还给星玫。
再被我救了一次,星玫理所当然地对我感激不已,完全把我当成了她心中的英雄。
其实,星玫的后台比谁都硬,就算我不出头,最后也会平安无事,这等顺水人情岂可放过。果然,一切如我所料,巴闭的老爹只是个下级军官,没什么背景,军部侦办态度不甚积极,后来听说皇宫派出了密使,军部便草草结案,让此事不了了之。
我为着好友惨亡,送了大笔金钱给巴闭老爹,他感激涕零,直说我是世上最有义气的好人。我是无所谓,反正这笔钱是星玫心中难过,偷偷拿出私房钱要我转送的抚恤金,又是顺水人情一件。不过我没从中扣上几手,算来也对得起和巴闭朋友一场了。
过得数日,不知星玫向她父王说了什么,军部执行来自皇宫的勒令,让我由一介兵丁,越级直升为百夫长,理由是:能力杰出,办事得力。
哈!真好笑,我有什么能力杰出又?有什么得力了?莫非是我床上功夫杰出,每晚干得你女儿死去活来,十分得力吗?这点倒不必客气。
还没比武,就给一向看不起的我,夺走了百夫长的位置,苏氏兄弟气得牙痒痒,但也无力改变既定事实。
至于我,当然不理会这两条斗败的狗,从长官手中接过印信,正式当我的百夫长,并且执行我被赋予的动人任务:调一名叫“夏兴眉”的新兵,进房当随行勤务兵,每日调教她应有的军中礼节,开发她诱人的娇躯。
命运转轮在时光之河中激烈转动,在军中胡天胡地,混吃等死的我,全然想不到这年秋天,将与星玫一同迎接生命中的另一个转捩点:阿胡拉玛之战!——
自从奸了公主,把纯情可爱的小星玫骗上手之后,老子升官发财,不但国王升我当百夫长,连远在边境的变态老爸,都遣人送来家书,说我终于洗心革面,奋发向上,他心里十分欢喜,对得起我们法雷尔家祖宗云云。
屁话说得很多,零花钱也没多加一点,变态老爸一生公正廉俭,连得了七年的最佳公务员奖,我看王国内的贵族,就以他干得最窝囊了。
从步兵升为百夫长,心里很爽,但真正得意的,还是可以每天躲在个人办公室里,调教可爱的小星玫。凭我高超的床第技巧,要摆弄这初尝男女欢好滋味的小雏儿,再易如反掌不过,每晚不同的花式,让星玫羞红了脸,却又迫不急待地想尝试。
而我更从那本淫术魔法书的注释中,解读出一种特殊的紫红色结界,当我在交媾时施放,就能维持金枪不倒,同时汲取女方的纯阴真元,滋补自身血肉。
研究出这秘法,最佳的练习对象,当然就是武功不高我一百倍,起码也高我几十倍的小星玫。练习魔法,本该使身体越来越虚弱,但每次欢好后从星玫身上采补的结果,却让我身体日益健壮,连带地也使魔力增进,能使用的淫术越来越多,每次都把小星玫逗得欲仙欲死。
可是,世事岂能尽由人意,星玫虽然与我恋奸情热,但是从小受的皇家教育,却让这位小公主多方矜持,别说不肯陪我玩肛交、口交的激烈把戏,就连握一下肉棒都大呼小叫,让我好没趣。
我坚持到后来,她就哭哭啼啼,说我不疼她,只会逼她做这等龌龊事情,甚至还端起公主娘娘的臭架子,斥责我无礼。哼!公主?脱光衣服,还不是小婊子一个,有什么了不起的!
结果,有她在身边,我等于被限制住,往常妓馆中的花天酒地,现在通通没法做了,加上公主娘娘又端他妈的臭架子,我越想越火大,索性偷偷申请外调,一切活动都瞒着星玫,当军部命令下来,她知道已经来不及了。
星玫改扮加入御林军,是瞒着国王陛下的,她曾对我说过,她仰慕武功绝世的二皇姊,以女儿之身指挥大军,征战沙场的英姿,缠着二皇姊传授她武功后,极想一试身手,所以不顾女官们的反对,利用空闲时间,偷偷改扮加入御林军。换言之,我一旦外调,她自不可能跟上来,我就可以从容将她甩开,从此到外头花天酒地,任意逍遥了。
一切事情正如我料,知道我转调外省的星玫,哭闹不休,但是也无计可施,眼看我收拾行囊,转任他方。
只有一件事令我大惑不解,当初我请调的方向,是离王都遥远,南方的海港大城,但颁下来的军令,却把我调去东方国境上的阿胡拉玛城,那里虽然尚算富饶,却是民风纯朴的农业地带,把我调去那里,岂不是闷死人了。
不过,只要能先甩开公主那臭小婊子,什么也不管了,老子拍拍屁股,走马上任也。
在阿胡拉玛城,我一样是百夫长,每天的带兵操练都胡混过去,这里没什么大妓院,娼寮里的公用军妓都是庸脂俗粉,看了就倒胃口,军队里是有几个女将,姿色不错,但多半是认为我武功低微,连正眼也不瞧我一下,哼!有什么大不了,我好稀罕吗!
趁着空档,我专心研究淫术魔法书里头的奥秘,更发现了一种名叫“淫蛊”的生化秘药。让女性服下,只要听见一种特殊音律,就会变得淫乱无比,难以自制。书上更说,用一种叫做“哭竹”的植物作成吹哨,就可以发出那种高频率的特殊音律,只有被种了淫蛊的女性,还有兽人族听得见,十分安全可靠。
我大感兴奋,哭竹甚是稀有难寻,但恰好此地便有数株,可见老天要助我成事。花了数天时间,削竹练蛊,开始准备一切,这天,正采购好配合的数种药草,路过军营,忽然听见有人提起我的名字。
凑近过去,原来是几名我麾下的十夫长,在那边聚会,说我坏话。本来这也没什么,不过几个家伙越讲越起劲,大有意思付诸行动,我不得不竖起耳朵,凝神细听。
原来,几个王八羔子不安好心,打算在明天,以向我祝贺为名,送我一坛酒做礼物,一举把我了掉。
“怎么做?要在酒里下毒吗?”
“这招太老套了,了无新意。”一名红发的十夫长小声道:“我们家乡有种液体火药,我们装个满满一瓶,那小子只要把瓶子一开,嘿嘿!立刻炸得他面目全非,下半辈子比死还惨啊!”
我听得暗暗心惊,这票家伙居然出此毒计。当下不动声色,预备在他们明天献酒时当面拆穿,逼着几个王八蛋给我大口喝下去。哪知道,第二天,我大清早就接到命令,命我率领本队弟兄,往东边巡逻,为期三天。
我知道城里常常派出数个百人队,定期外出巡逻,不过这责任从来没落在我们头上过,虽然疑惑,但没有抗命余地,率领本队人马往东而行。
阿胡拉玛城位于东方国境,往东走出十数里,越过摩萨岭,就是伊斯塔大公国。他们国力不如我们,但军力之强却不容小觑,每隔五六年,就会向我们发动偷袭,掠劫国境边的财富。他们采用骑兵,来去如风,委实难以防范,因此,城内定期会派出巡逻小队。
上一次伊斯塔军队侵入,是三年前,照时间来算,现在正处于高枕无忧的安定时间,然而,命运这东西之所以充满讽刺,就是因为它从无规则可言。
眼下正值秋季,满山枫红,蝉鸣不绝,和风中夹着淡淡干爽的凉意,很适合行军。我们是步兵队,行军到第二天,我偶然找着了最后的几味药草,急忙下令扎营做饭,全队开起小差。
将材料混在一起,念过咒语,炼成淫蛊。我看着装盛淫蛊的磁瓶,心里得意万分,正寻思该拿谁当试验品,忽然侍从兵报告,有军中弟兄求见。
昨天忙着行军,几个王八羔子没有机会送酒,算来他们今天也该来了,我冷笑着,吩咐接见来人。
人进来了,却不是那几个王八羔子。头低低的,个子瘦小,军服上满是尘土污渍,还没开口说话,就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,我一听那哭声,心里就凉了半截,再低头看清那张哭脸,登时魂去了一半,却不是星玫小公主是谁?
“你……你怎么会来了!”
“……人家……呜……人家想你嘛……你一走就那么久……呜……答应的信也不写……说过的话全都不算数……呜……你、你……你这个大骗子……”
听她哭得伤心,我连忙搂过她,轻拍粉背,柔声呵护。王都距离此地,纵是快马在官道上不停奔驰,也要跑上六七天,她小小年纪,公主千金之躯,从未到过王都以外的世界,只凭着一股思念,竟这么千里迢迢地赶了过来。
看星玫的俏脸上满是憔悴,路上自然大受风霜之苦,我心中感动,握着她手,低语安慰,说的当然是陈年老词,反正管用就行。
小丫头的武功,我万万不是对手,但小丫头的心思……我要掌握她,实在太容易了,没几下功夫,便给我哄得破涕为笑。
“啊!这瓶东西是什么啊?”星玫发现了我随手放在一旁的淫蛊,将磁瓶拿起来把玩。我一想,这正是大好机会,骗小丫头喝下去,让她淫兴大发,就在这里要了她,于是随口说是水果酒。
“酒?那刚好耶!”星玫将磁瓶放到背后,俏皮一笑,再拿出来时,竟是两个一模一样的磁瓶。
“我刚刚进来的时候,有几个你的下属,说是很仰慕你这位长官,要送酒慰劳你,约翰哥哥,你真是英雄了得,就连部下都这么爱戴你。我们一起喝了这两瓶酒好不好?”
慰劳我?送我下地狱才是真的。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瓶子,我口水猛吞,就是不知该如何分辨。
酒我肯定是不会喝了,但小星玫一开瓶子,喝下淫蛊当然很好,要是炸了开来,让她的秀美娇容变成花脸猫,那可大大糟糕。我愣了好半晌,这才以“公事中不得喝酒误事”的正经理由,暂缓处理这两瓶要命东西。
“星玫,分开几个月,可把我想死了。”我笑着搂住她的细腰,缓缓往上婆娑,内中意义不问可知。
“你又说公务中不可以误事?”
“我没有误事啊!我在尽我长官的职责,好好调教属下二等兵军中礼节。”
星玫的小酥胸被我一摸一揉,眼神都柔媚了起来,荒芜了几个月的肉体,自然情动。
我吻着她,正要帮她解扣子,忽然门外有人大声嚷嚷,要禀告紧急军情。一名二等兵像死了老爸一样,呼天抢地,冲了进来。
“报……报告长官!有弟兄发现伊斯塔的大军,马上就要杀来了!”
伊斯塔的骑兵团,总数两万五千人,全数是一等精兵,正面碰上,我们这一百人只有全军覆没的份。他们正往这方向来,就算我们立刻逃跑,他们骑的是快马,我们只有两条腿,距离阿胡拉玛城又有一日距离,铁定被他们追上杀光。
全体弟兄都感到奇怪,虽然说我们与伊斯塔军撞个正着,但照理说,另一队走向北方的骑兵侦察队,该更早发现敌人,发火箭烟花警告,那样我们几个时辰前便会看到,应付上有余裕,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进退维谷。
全队一百人,只有星玫刚刚骑来的一匹快马,这时,一百双眼睛都盯在我身上,认定我这长官会舍弃属下,骑马逃生。
“波塔·恩格,你骑上这匹快马,立刻回城求援,请他们派人来援。”
众人都感奇怪,为何我不放火箭烟花,却命人回去报讯,更纳闷我自己怎么不担了这优差?
星玫敬慕的眼光瞧在我身上,我却是有苦难言。我国军法极严,在此时抛下部属逃生,军法从事,不死也是残废,我纵想用贵族特权逃避刑责,无奈变态老爸一定不肯站我这边,何况星玫这匹快马已给她骑得半死不活,跑不跑得快谁晓得,要是被人家骑兵追上,照样得死。比较稳当的方法,是在此拖延一阵,真正危急时候,了不起要星玫背我逃命,她轻功极好,山道上跑跳如飞,骑她比骑快马管用。
至于不放火箭旗花,却是另有用意。
我叫所有士兵脱下军装,将身上衣服撕得破破烂烂,你打我、我踹你,弄得狼狈不堪,埋起所有装备,所有人装成土匪盗贼模样,之后交代计策。众人听完后俱是满面惊疑,但横竖也没更好的方法,加上看在我没舍众逃生的份上,答应依计而行。
星玫是女儿身,又是公主千金,当然不好同样办理,我要她躲在一旁,随时看我眼色做事。
当伊斯塔的前行军来到,我们一伙人从隐蔽处嚷着围上去,要他们交出买路财。
伊斯塔人显然把我们当成了疯子,再不然就是以为我们饿昏了,发出一阵难听的哄堂大笑。
火箭烟花一放,白疑也知道我们是军队,连伪装的可能都没有。我曾听变态老爸说过:他曾听说,伊斯塔人的祖先,是干盗贼起家的,后来留下训示,遇见被逼急的盗匪,要网开一面。
这传闻不知是真是假,现在冒险一试,我已向藏在一旁的星玫连打暗号,随时背我逃走,不料这计策果然成功,几名高级军官模样的伊斯塔人,哈哈大笑后,命令士兵丢了几袋粮食下来,要我们好自为之。
庆幸得计,我们正要走开,忽然一个小兵跑来嚷了几句,说是主帅要问我们情报。一问主帅的名字,我的心险些从胸口跳出来。无怪只区区两万人,便敢硬撼阿胡拉玛城,原来竟是鼎鼎大名的血魇大巫师亲自领军!
这人是伊斯塔排名第一的大法师,擅长各种魔法妖术,论及黑魔法的修为,能比得上他的,实在不多,我那几手小伎俩,压根儿就不能与他相提并论。
血魇更是出了名的残暴好色,三年前随军入侵时,一夜间虐杀了过百美女,当时老爸在另一头边境给缠着,无法分身,给这淫魔连败我军,气势无俩,最后是翎兰公主亲自上阵,天马一刀,斩得他开膛破肚,拖肠逃命,最后听说是凭着绝世妖法保住一命,却从此立下血誓:终有一日,要将翎兰调教驯服,成为他胯下的忠心性奴!
话放得漂亮,但做不到就只是斗败的狗在哀嚎,不过,当他现身时,我还是吓了一大跳。怎么名动大地的血魇大巫师,竟然是个千娇百媚的艳丽女子?
起初以为认错,但听士兵们的叫法,果真是此人。她举手投足,艳光流转,莫说是伊斯塔人,就连我身边这群不成材的东西,都露出色授魂予的蠢样。
血魇身边跟着四名血奴,俱是高大的狰狞巨汉,每一个的体型都起码有我三倍大。他们步行而不骑马,因为世上只怕没有马可以承受他们的体魄。四人目中无神,但看得出俱是一等一的高手,我听变态老爸提起过,有些巫法高手能以药物迷惑人心,再炼制成没有意识,悍不畏死的奴才。
这手本事我倒想学,要是能给星玫喂上几粒药,她从此以后乖乖听话,岂不非常理想?不过,要是副作用是变成这种身体,那就当我没说过吧!
“本法师的巫法能透视人心,在我眼中,天下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!”
当听完士兵对我们这群“盗贼”的介绍,血魇这么低声说着,那声音竟又变为雄伟男声,去!终于见到个男人,比我那变态老爸还变态得过份。话放得漂亮,做不到也没意义,打三年前之后,全大地谁不晓得你是个光会放话的家伙!
我不想说自己是盗贼首领,无奈手下这群蠢猪的眼神早已将我出卖,当血魇问起问题时,我给他胡言乱语一通,血魇目中露出怀疑,忽而异光大盛,我刚想移开眼,她却发现了挂在我腰间,两只舍不得丢掉的磁瓶,问说那是什么,我瞎扯说是家传的壮阳圣药,男人喝了金枪不倒,女人喝了青春永驻,您两样都用得着,真是最适合不过了。
旁人给我的放肆言语吓破了胆,血魇却似很欣赏我的大胆。这死人妖发出咯咯娇笑,倚到我身边,浓郁的香气弄得我快反胃了,而这人妖居然还伸手到我胯间,淫荡地媚笑着。
“你的这里好大啊!就是喝你这东西保养的吗?”
我赶忙点头,同时装出一副色眯眯,卑躬屈膝的哈巴狗样,这其实倒不太难装,因为她胸前那对奶子实在有够大,抖啊抖的,是男人看了都会勃起的,只是,当想起眼前这惹火尤物也一样有勃起的能力,就难免令我不举了……
不知是我的演技太逼真,还是某人想试着挑战姊姊的记录。藏在一旁的星玫,娇叱一声,舞动她的袖中剑,似一道急电般射出,攻向血魇。
唉!出手就出手嘛!喊什么喊呢?偷袭人还要打广告吗?
四名血奴挥剑拦阻,如雷风声差点撕裂我的耳膜,小丫头真有一手,这些血奴俱是一等一高手,但她一挥剑,立刻就倒了一名,她闪躲另外三名攻击,同时一剑刺向血魇。
只听血魇娇笑连连,把我朝剑尖推过去,小丫头慌忙收剑,血魇趁这空隙,目中异芒大盛,乖乖!你是人造太阳吗?
小丫头一呆,就此昏迷了过去。连带本已脱险的我们都倒了楣,被当作奸细,集体收押。
臭小婊子!叫你乖乖躲好你不躲,害得老子也陪你一起人头落地!
因为这场骚动,天色已沉,伊斯塔军决定就地扎营休息。
我或许是因为被血魇本人夸奖过,伊斯塔人把我独立关了一间帐棚,时间过去,趁看守人不注意,我用了让绳子松开的魔法,偷偷溜跑。别以为这容易,我念了快一个时辰,嘴巴干得快裂了,这才松绑成功。
当务之急,是找马开溜,找不到也得开溜。小丫头落在敌人手里,这点很糟糕,可是陪她一起死,这我可敬谢不敏,于是忙着找路逃命,无奈,该是你的就跑不掉,绕了几圈后,我忽然听见小丫头的声音,凑到那大帐棚边一看,差点瞪得连眼珠都跳出来。